第4章

  • 仙途
  • 2858字
  • 2025-03-31 14:54:23

燭燃突然怔怔地盯著我,「做錯事,就要接受懲罰。

「就快了,就快了。」

他的眼神是無法克制的悲傷與絕望,我不受控制地上前,一把抱住了他。他緊緊地擁抱住我,力度之大,好像想要把我融在骨子裡。

我不知道他說的「就快了」是什麼意思,但我總覺得,那天,會很慘烈。

而我,也許再也見不到他了。

12

「那天」的到來,很突然。

上午,我和燭燃還在幫助鎮上的凡人重建家園,下午,我就發現燭燃不見了。

我沒有馬上去找他,而是逼著自己繼續修房屋、挖河渠。

直到夕陽西下,我已精疲力竭,謝絕村民的晚餐邀請,我回到我們破舊的小院。

一抬頭,殘陽似血。

漫天的紅色。

我知道,有什麼事情已經發生。

我等待著最後結果的到來。

紅色之後,是一道金光,金光灑遍整個鎮子,破舊的屋宇恢復如初。

大娘抱著失而復得的小豆子,泣不成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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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是神仙,是神仙顯靈了!」百姓們紛紛從屋子裡跑出來,對著天空鞠躬、下跪、磕頭。

止不住的淚水從我眼中滑落。

我知道,我永遠失去了他。

我都想起來了。

13

我從來就不隻是微明,我是未眠,錦鯉一族唯一成仙的精怪。

我很幸運,被分配給了仙君燭燃。

我久仰他大名,知道他成仙契機是以一己之身,救了一個鎮上的人;知道他從來不穿錦衣霞彩,也不留戀奇珍異寶,因為他憐惜百姓疾苦……

周圍的仙人都嘲笑他,嫌他古板,或厭他清高,不願與他為伍;那些仙使也都紛紛對他唯恐避之不及,覺得分到他殿上沒有油水。

而我剛剛成仙,又是山中精怪,也不覺得那些金銀珠寶有什麼寶貴,就自然而然跟他走了。

他教我仙法,帶我遊覽人間,見蒼生之疾苦,他從來不把我當成僕人,而是平等對待,就好像我是他的朋友。

我們越來越親近,以至於在一個氣氛曖昧的黃昏,酒壯慫人膽,我悶了一瓶酒之後,鼓起勇氣,讓他低頭。

「咋了?」他有點詫異,但還是乖乖將頭低下,像一隻很乖很乖的大狗狗。

我踮起腳尖,吻上他的臉頰。

蜻蜓點水。

一後退,就看到他亮若星辰的雙眸,還有瞬間就通紅的臉頰。

他捂著被我親的地方,靜靜地盯著我,眼裡似有淚意。

那天我們就這樣靜靜地盯著對方,也不說話,也不動彈。

我清晰地看見了他眼裡的動情以及掙扎,甚至是絕望。

「不應該這樣的,」良久,他嘆了口氣,「未眠,我們不應該這樣。

「仙人動情,天將大亂。」

他說完這句話,就落荒而逃。

我知道他逃跑的原因。

心憂天下蒼生,黎民疾苦,怎敢耽於小情小愛?

仙人的職責,本就是庇護蒼生,守衛太平。

所以他沒辦法回應我。

這道理,他很清楚,我亦明白。

可他不知道,這也許是我和他,最後一次見面。

也許,以後,他終於不會再因為心憂天下蒼生而難以入眠了。

我發現了他的秘密。

14

這是一個仙人當道、凡人為魚為肉任其宰割的世道,這個世道,天道的力量被束縛削弱,仙人們變成天下的主宰。他們違背了天道法則,肆意剝削戲弄人類,耽於情愛,不顧天下蒼生。

原本天道設立仙人,是為了更好守護蒼生。

神愛世人,而仙卻自私自利,隻愛自己。

神隕之時,眾仙趨之若鹜,都想衝在前頭分一杯羹。

最先衝上的拿到了最多神力,變成了上神。

卻一心隻想用這份力量來鞏固統治,滿足自己的一己之私欲。

他們霸佔了仙力,銷毀了原本天道留給凡人成仙的途徑。

而燭燃,是這千百年間唯一成仙的凡人。

那些仙人甚為惶恐,扼殺不得,討好不得,便隻好默默忌憚、排擠。

燭燃也並不在意。

他在凡間遊歷時,偶然發現了殘留的天道痕跡,那痕跡,乃誅仙陣。

裡面的材料諸如凡人淚、千人情思這樣的物品,稀奇而並不難覓,真心換真心,這麼些年,燭燃早就已經找齊了。

最後唯一差的一味藥是——仙人丹。而且必須是百分百純粹主動貢獻的仙人的內丹。

內丹之於仙人,乃性命之中樞。內丹無,千年長壽由此斷送。

我不能眼睜睜看著燭燃去死。

我左右不過一個成仙了的精怪,也不過一個仙使,說得好聽是仙使,說得不好聽就是仙人的奴才。能遇到燭燃是我的幸運,我早已心滿意足。

於是,趁燭燃落荒而逃的那天,我點燃了陣法。

很遺憾,那是殘缺的陣法,而非完整。

九重天的仙人都或多或少受了影響,可卻沒被誅殺,也恰恰因為如此,我得以保留一縷殘魂。

燭燃重塑了我,將我消除記憶,變成碧落泉一隻普通的錦鯉。

但也許這就是命運吧。

看著天邊的金光,我其實有一瞬間很自私地希望那個陣法也是殘破的。

這樣,我說不定還能留下他的一縷殘魂。

但我很快就清醒,我失去了一個燭燃,可凡間燃起千千萬萬盞燈火。

我理解為什麼燭燃會取這樣的名字了。

天上星是高高在上的,冰冷而遙不可及;隻有小小的燭火,才能真正帶給黎民百姓光明與溫暖。

燭火雖小,普照終生。

15.番外燭燃

我給你講講我的故事吧。

我之前和你說過,我以前也是凡人。

但和一般凡人也不一樣,我有慧根,可以修煉。

所以我很小就被師傅收進門,那時,一個鎮子有一個修仙人,是很了不起的成就,全村人都來送我。

我很有天賦,很年輕就快要成仙了。

雷劫快要下來的時候,我回了趟村子。

但我遇到了洪水,我拼了我所有靈力,都沒有成功救下他們。

那時候,我眼睜睜地看著所有人在我面前死去。

心死如灰,我也決定自殺,然後,我發現,我成仙了,我切切實實有了仙力。

雷劫也沒有來,我被迎上九重天。

當時,他們見了我都面露忌憚,但又一副想和我交好的樣子。

我求九重天上那位,救救我們鎮上的人。

他說人死不能復生,仙人也無法這樣違背天地因果。

後來的後來,我才知道,凡人世界的靈力是假的, 修仙是假的, 雷劫是假的,這些都是為了騙凡人去送死,然後換取仙力。

所有的一切,都是仙人的騙局。

他們在人間制造慘案, 又將之歸結為不敬神明, 他們網羅天下珍寶, 貪婪自私,壓榨百姓;所謂的靈力其實是一種慢性毒藥, 最後會讓人暴斃,但會留下大量仙力,他們就靠這些仙力實現自身的維護;他們禁止凡人接受教育,毀壞所有真正的典籍, 因為他們怕真相被發現, 這些凡人會和他們搶奪仙力。

這就是所謂的仙人,所謂的仙界。

天地不仁, 以萬物為芻狗;聖人不仁, 以百姓為芻狗。

我很痛苦, 又深刻地感受到了成仙後的無力。

也是天道眷顧,我發現了誅仙陣的陣圖。

我本隻是想就這樣一個人慢慢找材料,然後獻祭, 不值一名地死去。

後來我遇到了未眠。

她是一隻很妙的錦鯉。

這個世界有時候真的很好笑,一個精怪, 比那些高高在上的仙人更懂慈悲。

我本隻是想培養她, 讓她也成為人世的守護者, 一起與我庇佑著蒼生。

可是,卑劣的我, 不可自拔地愛上了她。

同時,我也找齊了之前布置誅仙陣需要的材料。

那晚,她踮腳親上來的時候, 我本可以避開。

可是……我竟然不想。

我發現長久以來的道心竟有一瞬間的動搖。

我想與她長相廝守。

可是啊,可是啊……

有些事情,要是沒有可是該多好。

她竟然背著我一個人獨自完成獻祭。

當時我剛在家裡吃飽飯,正在激流間運動消食呢,突然間,一隻大手把我從湖裡揪出來,一陣頭暈目眩後,我就對上了一雙憤怒的眼睛。

「兩曾」至少, 至少我沒有真正失去她。

我讓她重新成為一條錦鯉, 我為她取名「微明」。

我希望能讓她在這渾濁的世道,看到微明。

但我沒想到,她竟然這麼快就化形了。

我一天天看著她, 越看,我就越掙扎,越動搖。

那場大火喚醒了我。

神仙, 不應該耽於情愛。

神,不是虛名,是責任,是道義。還好, 我成功了。

未眠啊, 微明啊,請不要難過。

曾經我幻想過一萬年的朝夕相處,但後來, 我知道一萬年太久,隻好隻爭朝夕。

兩情若是長久時,又豈在朝朝暮暮?

本文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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