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
- 因為錢,我離婚了
- 3637字
- 2025-03-18 14:52:29
其實對於現在這個房價來說,結婚後和父母分開住的家庭很少。
輩分不同,觀念差距大,家庭矛盾也就更多。
可不住在一起也不行。
年輕人要上班,孩子沒人照顧。
老人萬一摔了碰了也需要身邊有人。
最終的結果就是,老人、小兩口和孩子三代人住在一起。
所以對於我這個嫁出去的女兒,還是不要再厚臉皮回去找父母了。
就算弟媳婦不說,她心裡也難受得很。
「先送我回出租屋,我把行李放一下。」
之後回家和父母見了一面,說了我要和沈觀離婚的想法。
父母都勸我再考慮考慮。
畢竟沈觀條件不錯,也沒做對不起我的事。
我們還有個孩子,要是離婚了,文文該怎麼辦?
可我鐵了心要離婚。
父母張口沈觀條件好,閉口文文需要媽媽。
卻沒考慮過我的感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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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起精神上受到的折磨,父母覺得物質條件更重要。
但我要的其實很簡單。
我不開心,我想離婚。
就這麼簡單,為什麼所有人都要把這件事復雜化?
我不願再和父母說這件事,雞同鴨講,對牛彈琴。
不管說什麼,父母總有自己的一套理論,勸我不要離婚。
回到出租屋後,我自己去民政官網查離婚流程。
發現要搶預約離婚號。
每天凌晨放號,比春節的火車票還難搶。
連著幾天,預約號一放出來瞬間就空了。
後來還是找了黃牛,花了 600 塊錢才拿到預約號。
拿到離婚號後,需要夫妻雙方一起去民政局填離婚申請。
一共預約了兩次,沈觀兩次都放我鴿子。
一次說身體不舒服,一次說要出差。
我知道這不過是他找的借口。
但一個離婚號隻能在一個月內預約 3 次,如果 3 次都沒來的話,會被拉進黑名單。
想要離婚,還要等 180 天後才能再次拿號。
沈觀就是打算拖。
我告訴他:「沈觀,我最後警告你一次,這周五如果你還不來,那我就向法院起訴,這個婚我必須離。」
沈觀沉默片刻,說周五見。
掛斷電話,我有種悵然若失的感覺。
明明現在結婚隻要個身份證就行,可離婚怎麼這麼麻煩?
就算沈觀第三次預約來了,我們提交了離婚申請,還有 30 天冷靜期。
在這 30 天內,隻要沈觀願意,他隨時可以撤銷申請。
而這 30 天過了,也不能說成功離婚了。
我們還要在緊挨著的 30 天內,兩人一起去領離婚證。
要是沒去成,離婚申請就作廢。
想離婚,還得再重新走一遍離婚流程。
隻要一想到這個,我就頭疼。
8
護士長知道我要和沈觀離婚,張羅著給我介紹對象。
一問,男方今年 40,離異帶倆娃。
我連忙搖頭。
「不用,不用。」
護士長一副為我好的口吻。
「人家兩套房,全款,沒有房貸。還有一輛路虎,經濟條件比你原先那個好多了。再說你都這個年紀,離過婚生過孩子了,就別挑了。」
這話聽得我心裡別扭。
離過婚的中年女人,難道不能獨自生活嗎?
為什麼非得找個男的,搭伙過日子?
可給介紹人畢竟是直屬領導,也不好直接抹了面子。
「姐,我離婚的事八字還沒一撇呢,先不著急。」
護士長卻看著比我還急。
「哎呦,傻姑娘,這年頭找個有錢的就行了。就我給你介紹的這個,不知多少人眼饞呢,你要覺得合適,我給你兩安排吃頓飯。」
嚇得我急忙出去給病人換藥去了。
從病房裡出來,看到一個意想不到的人。
沈佳正趴在護士站的桌子上,向小護士詢問我去哪了。
我走上去,問道:「沈佳,你怎麼在這?」
沈佳看到我,急忙拉著我往人少的地方鑽。
我跟著沈佳進了樓梯間。
「行了,就這吧,你有什麼話直說。」
沈佳上下打量我一番,眉頭微皺。
「嫂子,你要和我哥離婚?」
按照沈觀和沈佳的關系,我早就料到沈佳會來找我。
估計沈觀之前還以為我說離婚隻是一時賭氣,過幾天就好了。
直到上次打電話和他說去法院起訴,他這才認真起來。
於是沈觀才告訴沈佳我們要離婚,沈佳才來找我。
「對,我已經拿到預約號,準備和你哥提交離婚申請。」
沈佳語氣不滿,仿佛是我小題大做。
「嫂子,你至於和我哥離婚嗎?我哥不就是給了我點錢,讓我交了首付,等我有錢了就還你們了呀,你幹嘛非要和我哥離婚呢?」
我沒必要和沈佳解釋,她到現在還以為隻是錢的問題。
你看,同為女人,沈佳都無法理解我的處境。
想讓沈觀理解我,就更難了。
我搖了搖頭,決定不要再抱有僥幸。
「沈佳,我隻能告訴你,我和你哥離婚和錢的關系不大。我現在要出去上班了,如果你沒別的事,早點回去吧。」
周五早上 10 點,和沈觀約好在民政局門口見。
一直等到飯點,沈觀依舊沒有出現。
我沒有太失望,直接聯系律師寫起訴書。
不管這次離婚要耗多長時間,花多少錢,我一定要離婚。
9
我的訴求有兩點。
第一,房子是我和沈觀一起買的,沈觀將房子折現以及夫妻共同財產 28 萬中的一半給我,一共 56 萬。
第二,我自己租房住,孩子文文的撫養權可以給沈觀,我每個月給 1000 塊生活費,每月可以看孩子 4 次。
如果沈觀阻攔我看孩子,將視為自動放棄本月生活費。
起訴書交上去後,排隊又等了四個多月。
我沒想到會要這麼久。
最終和準前夫一起站在法庭的時候,想用一句話形容我的心情。
輕舟已過萬重山。
法官是位四十來歲,帶著眼鏡的中年女子。
開庭後,過了律師陳述,到法官問詢環節。
法官:「原告是否堅持離婚?」
我答:「堅持離婚。」
法官:「被告是否同意離婚?」
沈觀看了我一眼,語氣冷漠。
「不同意!」
後面又問我對於沈觀給沈佳 28 萬,我是否知情。
我如實回答。
到此為止,沈觀的表情已經變得很難看。
他沒經過我同意,給沈佳錢這件事,可以說是我們離婚的導火索。
我覺得法官能理解我的感受,會判決我和沈觀離婚。
最後宣讀判詞的時候,卻出乎我的意料。
「原告顧澄與被告沈觀,婚後育有一子。在共同生活期間,因經濟糾紛發生矛盾,但未達到感情破裂的程度。原告主張雙方感情破裂,但未能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。現原告要求離婚,理由尚不充分,本院不予支持。」
從法院出來,我的律師安慰我。
「一般第一次起訴離婚,法官會本著維護婚姻的原則判駁回。不過也別灰心,你現在和沈觀已經分居,六個月後,如果你還想離婚,還可以再次起訴。」
聽到還要等六個月,我有些失望。
像是期待已久的事情,最終落空。
隻能強顏歡笑,「好,謝謝你,王律師。」
律師離開後,沈觀在停車場等我。
我沒理他,準備打車回家。
沈觀拉開副駕的車門,突然說道,「我送你回家。」
我拒絕了他。
「不用,我已經叫車了。」
說完,我朝法院大門外繼續走。
聽到身後傳來車門重重關上的聲音。
沈觀幾步追上我。
「顧澄,你這樣有意思嗎?你不就嫌我把錢給佳佳沒有提前和你說嗎?我已經給你道歉了,佳佳也找過你說會還錢的,你到底還想怎樣?非得離婚嗎!」
這根本不是錢的事。
但我覺得,無論我怎麼解釋,沈觀都不會明白。
他隻會覺得我是一個小氣的人。
不就是 28 萬嗎?攢一攢總會有的,至於鬧到離婚嗎?
他隻會這樣想。
我扯下沈觀的手,看著他的眼睛。
「我和你離婚,真的和錢沒有多大關系。我就是不愛你了,覺得自己繼續和你在一起生活隻會很痛苦,所以我才要離婚的。不管你怎麼想,6 個月之後,我會第二次起訴。」
我轉身離開,隻要看到沈觀那張臉,我就仿佛受到精神汙染,心情變得很差。
沈觀還在身後大喊大叫,我沒有停下。
「顧澄!你就這麼喜歡在外面租房子住?你就是鑽錢眼裡了……」
10
在等待第二次起訴的六個月裡,我一點一點收拾出租屋。
房間裡全是我喜歡的裝飾,雖然這個房子是租的,但我住起來比原來在家裡還痛快。
所有的工資,除去日常開銷,我全部存起來。
手裡有錢,也沒有剛離開家那麼慌。
期間, 沈觀的媽媽因為急性膽囊炎住院了。
剛好分到我的科室。
我去給她掛吊瓶的時候,她就開始勸我。
「你現在還年輕, 能賺錢, 自己一個人住不顯難。但等你老了怎麼辦呢?你總得有個伴吧,你和沈觀還有個孩子,夫妻哪有不吵架的呀,都是床頭吵架床尾和。」
面對前婆婆的勸說,我沒有理會。
隻當是一個普通病人,給她打針換藥。
其他床位的病人, 一個個豎著耳朵聽,我也不在乎。
結果之後每次去前婆婆病房, 除了前婆婆, 其他幾個床位的病人也跟著勸我不要離婚。
「閨女, 你媽說得對呀, 你要離婚,老了怎麼辦。就算是病了,身體哪裡不舒服,連個照顧你的人都沒。」
「我聽你媽說, 你和你老公也沒什麼解不開的仇,不就是一點錢嘛。我們家那口子,年輕的時候,賭博幾百萬都輸進去了, 現在還不是一樣好好過日子嘛。」
「叫我說,你老公很不錯了。不抽煙不喝酒, 工資還高,這種男人不好找。」
沈觀當時雖然不悅,但答應我會量力而行。
「(但」六個月後,我第二次起訴離婚。
在這期間, 我和沈觀已經分居六個月。
開庭前,我在門口遇到沈觀。
我問他:「我們已經這樣了,拖著不離有什麼意思?」
沈觀卻說:「我一直都愛你,我不明白你為什麼非要和我離婚?這大半年, 我所有的工資都存起來, 二十八萬我已經攢夠了。如果我現在把這張卡給你,我們能不能不離婚。」
沈觀拿出一張銀行卡。
「密碼是你的生日, 隻要你撤訴, 我們還可以繼續好好過日子。我向你保證,以後花的每一分錢,我都會提前給你報備, 你……能不能不要和我離婚。」
說到後面, 沈觀的聲音有些哽咽,眼圈泛紅。
我將銀行卡推回去。
「不用了, 我們還是離婚吧。」
這次起訴, 我補充了我們分居 6 個月的證據。
又到法官問詢環節。
法官:「原告是否堅持離婚?」
我答:「堅持離婚。」
法官:「被告是否同意離婚?」
我看向沈觀,他沒有立刻回答,隻是看我。
仿佛看出我沒有一絲留戀。
沈觀像泄了氣的氣球,聲音萎靡道:「同意離婚。」
從法院出來後, 我覺得身上都輕松很多。
因為錢,我離婚了。
但我離婚,不全是因為錢。
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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