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
我是裹著小腳的女人,舊時代的產物。

新中國成立了。

聽別人說,女人也可以申請離婚。

出門買菜的時候,滿街紅旗獵獵作響,我鬼使神差地領了一張離婚登記表。

我的丈夫有兩個妻子。

一個是我,一個是舒情——

留洋千金,他明媒正娶的太太,他一生的真愛。

我踩著小腳,給他們做了四十三年的飯。

卻從不上桌吃飯。

一個尋常的清晨,我砸碎了燒飯的鍋。

決心叛逃。

01

我給一家人做好了飯,就退回了廚房。

灶臺上放著一個孤零零的碗,盛著我的飯。

我的碗和家裡其他人的碗不一樣,更小更破,單獨放在角落。

我的腳也和家裡其他人的腳不一樣,更小更破,因此我隻能住在閣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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飯廳裡一共十張椅子。

分別屬於我名義上的丈夫沈崇明,她的妻子舒情,以及他的兒子兒媳,孫子孫女。

剩下的三張,是留給客人的。

裹著小腳的女人不配擁有椅子,也不配上桌吃飯。

哪怕他的兒子,是我給他生下的。

我端起飯碗,就聽見外頭兒子沈原在抱怨。

「來來回回就這幾道菜,吃都吃膩了。爸,和阿水說說,換換花樣啊。」

兒子是我的生的,但是他的母親卻是舒情,名牌大學文學院教授。

不是一個圍著灶臺轉ẗṻ₅了四十多年的老媽子。

因此自牙牙學語至成家立業,他隻叫我阿水。

「是呀,爺爺,壞阿水,老是給寶寶吃一樣的飯菜!。」

兩個龍鳳胎孫輩兒也應和著他們的爸爸。

從他們出生到現在,一直是我在帶。

每天一睜眼,就是喂奶洗尿布。

可他們不叫我奶奶,隻叫我阿水。

「阿水,過來一下。」

沈崇明素來疼愛孫子孫女,揚聲喊我過去。

我忽然覺得厭煩無比,生平第一次,砸了手裡的碗。

還不夠。

我高高舉起用了七八年的鐵鍋,重重砸在地上。

頂著眾人錯愕的目光,我踩著小腳搖搖晃晃地走出來。

02

沈崇明後知後覺,將筷子重重往桌上一放。

「阿水,怎麼回事?」

桌子正中是我做的青菜瘦肉粥,是我天不亮就起來熬的。

米粒晶瑩、軟軟糯糯,混在乳白色的米湯裡,輕輕一攪,肉香四溢。

蒸籠裡是我昨晚包的香菇豬肉陷兒的包子,掌心大小,軟白飽滿。

每一個褶兒都透著可愛,頂起中間小小的一揪面團。

還有時興的面包、豆漿、削成小兔子形狀的蘋果……

沈家人在吃上要求嚴格。

早餐要營養豐富,午飯和晚飯,要八菜一湯。

沈崇明愛蔥蒜,舒情不吃香菜,兒子兒媳嗜甜,兩個小家伙每頓飯都要看到小兔子蘋果。

我記得每一個的口味,唯獨不知道自己的。

剩菜是什麼我就吃什麼,我沒有自己的口味。

「哪兒來這麼多抱怨,吃飯人難道比做飯的人還要辛苦嗎?」

我喃喃自語,擦了擦手,從圍裙的兜裡拿出離婚申請表。

小心翼翼地展開,遞給沈崇明。

「新時代了,女人也可以離婚了。老沈,我要和你離婚。」

沈崇明覺得我不可理喻,「阿水,離婚了,你踩著小腳,能去哪裡呢?」

我病態地用圍裙擦手,想要擦去指縫裡逗留幾十年的油煙味。

ţūₔ「不用你管,總有地方去。」

「我答應了你的父母要照顧你。」

沈崇明將離婚登記表撕了個粉碎,「阿水,以後離婚的事情,不要再提。」

03

在前朝,我曾是大戶人家的閨秀,還未出生便與沈崇明定了親。

和很多女子一樣,我受規訓長大。

小小年紀就纏了一雙三寸金蓮。

讀女訓、女戒,學針黹女工,持家之道。

後來洋人來了,山河破碎,沈崇明偷跑去留洋。

再見面,他意氣風發,騎馬走在街上。

他上門退婚,說自己在國外已經登記結婚。

他與舒情相識於異國,救國的理想讓他們走在了一起,相知相許。

許一人,亦許國。

父親發了好大的脾氣,當下便重病不起。

彌留之際,他吊著一口氣遲遲不咽下,逼迫著沈崇明松口娶我。

這世道太亂了,容不下一個小腳女人。

沈崇明隻得答應。

沒有鳳冠霞帔,沒有三媒六聘,我們對著父親的靈位拜堂成親。

他是個信守承諾的人,走到哪裡就把我帶到哪裡。

舒情因為我和他爭吵過不下十次,最終還是妥協。

我知道自己是個老舊的人,他們說的未來,說的理想,我都聽不懂。

我沒上過新式學堂,學生們走上街頭遊行的時候,我隻能站在街邊觀看,幫路過的女學生撿起掉落的發卡。

我想還給她,可她走得太快,小腳追不上她。

我回到了閣樓,閣樓很小,隻能放下一張床和一張桌子。

我躺在床上,硬邦邦的,陳舊的紙味縈繞在我鼻尖。

說是床,其實也不是。

準確地說,是用書四四方方堆疊成的床。

四十幾年來,他們看什麼書,我就偷偷學著看。

我渴望著有一天,能和他們坐在同一張桌子前暢談。

談民主與科學;Ṭū́₊

談自由與未來;

談革命與戰爭;

談祖國Ṱùₒ的復興與繁榮……

我不止一次試圖加入他們的談話。

可每次我一說話,他們便默契地閉上了嘴巴。

我讀懂了他們的看向我的表情。

一個隻會做飯的小腳女人,懂得什麼?!

可就算再小的腳,也是腳。

隻要有腳,就會向前走,走到陽光下。

點著煤油燈,我試圖用漿糊黏上被沈崇明撕碎的離婚登記表。

04

樓下一陣嘈雜,沈崇明和舒情又在吵架。

最近他們老是爭吵,因為舒情的工作問題。

舒情想辭去文學院院長的職務,繼續攻讀物理。

說起來,她出國留學,學的是物理並非文學。

後來成了沈崇明的太太,為了家庭,不得不棄理從文。

可她對物理學的興趣不減。

幾十年了,每個沈崇明熟睡的深夜,她都坐在客廳來不知疲倦地演算。

眼中依舊是少年時初見的滾燙。

那是理想的火焰。

爭吵結束,開始摔鍋碗瓢盆了。

下一秒,我的房門被推開,沈原衝進了我的屋子。

「阿水,爸媽又在吵架,你去勸勸。」

我低頭在碎紙紙上塗滿漿糊,慢吞吞道:「又不是第一次吵架,等會兒就好啦。」

沈原見我不上心,劈手撈起我粘了一半的紙再次撕碎。

「這次不一樣!你聽聽這動靜,兩個孩子都嚇壞了,你沒聽見他們嚇得直哭嗎?」

我不言語,他拉起我就往外走,「你去勸勸,去勸勸啊!」

他自己不想去,因為他們每次吵架都沒個輕重,總是勸架的人遭殃。

這次的動靜果然不同凡響。

我被沈原拉下樓的時候,沈崇明已經捂著心髒躺倒在地,口吐白沫。

還好搶救及時,於他性命無礙。

所有人都很忙,忙於工作、忙於學業,照顧他的任務,又落在了我的頭上。

沈崇明躺在床上無法講話,脾氣變得越發乖張。

動不動就砸盤子摔碗,鬧絕食。

我知道,他在鬧別扭,他氣舒情不來看他。

兒子兒媳也不來看他。

整日對著個小腳女人,散發著陳腐的味道。

沈崇明住院的一個月,我不曾睡過一個囫囵覺。

白天要在醫院伺候沈崇明,給他端屎端尿,擦拭身體,忍受著他無窮無盡的壞脾氣;

晚上回家要給剩下的人準備一日三餐。

有一天晚上我照鏡子,忽然發現自己臉上溝壑橫生,蒼老成了一片樹皮。

但這個家裡除了我方寸大亂,其他人的生活依舊有條不紊地進行。

沈崇明住院的第二個月,他可以自己從床上坐起來,也能說話了。

天氣好的時候,還叫我攙扶著他,繞著醫院走兩圈。

他就算是老了,也還是極高的個子,壓得我搖搖欲墜,連帶著他也前後搖晃。

「你啊,」他似乎頗為無奈,「一雙小腳,還不如拐杖。」

他對我,總是平和而克制的,很少有對我高聲呵斥的時候。

他會和舒情吵得不可開交,但對於我,總是保持著一種主人家的矜持與疏離。

「崇明,你是崇明?」

對面,一個頭發灰白的老人坐在輪椅上,驚喜地叫住了他。

「孟郊?」沈崇明似乎也有些不敢確認,「一別,有二十多年了吧。」

二十多年的摯友未見,總有說不完的話。

孟郊好奇地看了我一眼。

「這是你家的佣人?二十多年前我好像就看她跟在你和舒情身後。你們夫妻倆,夠長情的啊,佣人都用一輩子。」

沈崇明笑了笑,沒有說話。

「老朋友,打個商量吧。我那護工今天有事回家了,你家這佣人,能不能借我用兩天。」

「行啊,怎麼不行。」

沈崇明隨手拿我做了人情,答應得快速又輕松,像是餐後用牙籤剔除牙縫裡的菜。

我不止要伺候沈崇明和他的家人,我還要伺候他的老友。

幫一個不認識的老頭擦洗喂飯。

我從醫院回來,下了很大的雨,湿了我的鞋子,也湿了我的裹腳布。

我躲在小閣樓裡,放開了我的雙腳。

腳背高高隆起,腳趾詭異而扭曲地貼著腳掌。

就因為我殘缺的腳,就隻配得到殘缺的愛嗎?

我的裹腳布無處懸掛,他們不讓我掛在陽光下晾曬,我隻能掛在逼仄的窗邊。

兩條裹腳布在燈下影影綽綽,像是兩條上吊的白綾。

天蒙蒙亮,我坐在辦事處門口,等著開門。

「同志,」我舔了舔幹裂的嘴角,局促道:

「我想離婚,但是登記表,被我弄丟了。」

05

其實是被沈原撕得太碎,我粘不起來。

女同志新奇地看了眼我的腳,又看向了我,隨手從抽屜裡拿出來一張嶄新的登記表,遞給我。

我佝偻著腰,連連道謝。

「婆婆你為啥要離婚?公公對你不好?」

「哎。」我局促地點點頭,「想一個人過。」

「一個人的日子可不好過,你有什麼營生沒有?」

好心的姑娘是擔心我一雙小腳,沒男人養,會餓死街頭。

「有一個人欠了我很多錢,我準備去討回來。」

姑娘聽了這才放心,「婆婆要不要我幫你填?ƭùₙ」

她是擔心我不認得字,也不會寫字。

我笑了笑,「不用。」

我一筆一劃寫下了我的名字——蕭若水。

路有三千裡,春容若水濃。

我這雙小腳啊,要走自己的路咯。

小姑娘湊近了看我寫字,很是驚疑的樣子。

「婆婆你這字寫得也太好了,以前怕不是大戶人家的小姐。」

我低頭看我寫的字,行雲流水,瀟灑暢意。

沈崇明和舒情都寫得一手好字,我想跟上他們,躲在閣樓裡,也練了幾十年的字。

這也是我出嫁以後第一次在人前寫字,為了離婚。

沈崇明出院回家,我做了一大桌菜。

飯桌上依舊沒有我的位置。

等他們都坐定,我拿出離婚登記,放在沈崇明面前。

「我要離婚。」

沈崇明抿著嘴,將登記表放在一旁,嘆了口氣,很是無奈的樣子。

「阿水,我們都沒有登記結婚,怎麼離婚?」

舒情對我們的談話並不關心,已經拿起筷子大快朵頤。

曾幾何時,沈崇明就連多看我一眼,她都要大發雷霆,控訴他的不忠不貞。

我恍然大悟。

原來拜天地、拜高堂、拜夫妻並不算成親。

原來我和沈崇明自始至終都是路人。

那這四十三年,困住我的,到底是什麼呢?

我伸出雙手,掌心向上,向他索取。

這是我第一次,對他提出要求。

「既然不是夫妻,那我白白給你們一家幹了四十三年活,把工錢給我。」

他覺得荒唐,「你說什麼?你照顧自己的兒孫,要什麼工錢?」

「他們都叫我阿水。」

他的母親,他們的奶奶,不是我。

是舒情,是沈崇明登記在冊的愛人。

舒情婚後查出來不能生育,沈崇明就讓我生了一個兒子。

我和沈崇明僵持不下,舒情忽然捂著肚子,衝進了廁所。

接著是沈原,還有他的妻子。

所有吃飯的人都捂著肚子,叫苦連天。

「你下毒?」沈崇明痛心疾首。

「巴豆而已。你如果再不給工錢,下次摻在飯裡的,就不一定是什麼了。」

「你走了,就再不能回來。你不要後悔!」

06

我從沈崇明家搬了出來,拿著他給我的工錢,租了個小院子。

小院子雜草重生,我花了兩天時間,將院子休憩整齊。

還用竹竿搭了高高的晾衣架。

在陽光最好的地方,我要曬我的衣服,曬我的被子,曬我的裹腳布。

屋子不大,我卻置辦了一個很大很大的桌子,以後是要交朋友的。

要和朋友四鄰圍坐在一張桌子上吃飯。

我還有了書櫃,有了正兒八經的床。

離開了沈崇明以後我才發現,原來我最喜歡吃的,是包子。

難怪我以前總是熬夜蒸了一屜又一屜。

這天家裡來了兩個小偷,一人偷了我兩個包子。

我拿起笤帚將他們趕到院子裡,才發現是沈崇明的孫子和孫女。

包子塞進嘴裡,鼓鼓囊囊的,像是偷燈油的小老鼠。

「為什麼來我這裡偷包子?」

我彎著腰問他們。

哥哥說:「因為餓,阿水你什麼時候回來呀?新來了兩個佣人,她們做飯都不好吃!」

我搖了搖頭,「我不會再回去了。」

妹妹鬼靈精怪,眼睛滴溜溜轉。

「那……我和哥哥以後能找你吃飯嗎?」

我點點頭,「你們放學路過,可以來這裡拿兩個包子吃。」

兩個小家伙兒每天都來。

最開始幾天,他們吃到剛出鍋的包子,就很開心。

可沒過多久,便又開始挑剔。

頂著一雙髒手,在每個包子面皮上留下漆黑的指印。

在物資匱乏的日子裡,吃一半丟一半。

「阿水,怎麼每天都是包子,吃都吃膩了!」

很快,我就聽到了同樣的抱怨。

我將碗重重一放,第一次對他們發了火。

「什麼阿水,你們應該叫我奶奶!再不濟,也該叫聲婆婆。」

「我才沒有你這樣裹小腳的奶奶呢!」

小小的少年漲紅了臉,恨不得蹦三尺高。

「那你們以後都不要來了,再也不要來吃我的包子。」

「誰稀罕!」

他們走了,我一個人吃掉了被弄髒的包子。

吵架的第二天,他們還是來了,沒有進門,偷偷砸破了我的窗戶。

第三天,又弄壞了我的門……

第四天,我在街角撿到了一隻快要餓死的狗。

站起來有一人多高,卻餓得像是一根油條。

他們說,它叫阿黃,因為太能吃,主人不要它了,也不讓它回家。

它也不走,就守在這兒等主人回心轉意。

怎麼這麼窩囊?

我「嘖」了一聲,把它帶回了院子,喂它包子吃。

「你以後,就跟著我吧。」

它搖了搖尾巴,我就當它同意了。

隻是……阿黃這名字,和阿水一樣,太不吉利。

正值日暮,橘色餘暉披在他金黃色的毛發上,像是一塊閃閃發光的黃金。

這麼一條好狗,能吃能喝,威風凜凜,是看家護院的好手。

可不就是我在街上撿到的黃金?

「從今以後,你就叫撿金。」

不一會兒,撿金就幫我趕走了準時到訪的不速之客。

07

兩個小孩子頭一次吃了癟,回家就哭哭啼啼地向家長告狀。

說阿水養了隻大狼狗,看到他們就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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