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
盛璟斬獲小提琴大賽冠軍,我匆忙趕去慶功宴。

卻聽見有人問他:

「你微信裡『開保時捷的女舔狗3.23」是誰啊?」

盛璟漫不經心:「字面意思唄。」

我推門的手僵住了。

我的車是紅色保時捷。

生日是3月23日。

1

我還沒來得及落荒而逃,包間裡傳來另一個聲音:

「我怎麼聽說你有個小青梅,生日好像就在3月份?」

盛璟沉默半晌,才含糊發出一聲:「害!」

「她成績挺一般的。」

「五音不全,連五線譜都不認識。」

「我怎麼可能喜歡她?」

「都是她剃頭挑子一頭熱,舔狗當得樂此不疲。」

我忍不住自嘲地笑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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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和盛璟青梅竹馬24年,最終就換來一個「舔狗」的稱號。

確實,盛璟一直是學校裡的風雲人物。

上課不聽講,下課不復習,卻門門考試拿第一。

闲暇時爬上操場的圍欄,居高臨下奏一曲小提琴,便能引來無數女生的尖叫。

高考那年,盛璟更是引發了轟動。

能上清北的成績,卻任性地選擇了中央音樂學院。

他笑得肆意:

「天才在哪裡,哪裡就是舞臺。」

而他也確實有狂的底氣與資本。

短短幾年時間,已經斬獲海神音樂國際比賽金獎。

被媒體譽為「超高智商的小提琴家」。

相比之下,我就黯淡許多。

成績一般般,也沒有任何音樂天賦。

唯一值得稱道的,似乎就是我長得漂亮,性格開朗。

而且在學校人緣很好,是大家投票選出來的學生會主席。

所以大學畢業,我沒有再考研,而是直接開始工作。

而盛璟則毫不意外地保研了。

那時研究生換了新的宿舍樓,我特意請假開車幫他搬行李。

到了宿舍樓下,盛璟攔住想要上樓的我:

「我自己搬上去就行,你回去吧。」

我怔住了,半晌才問:

「你是不是覺得我這個女朋友,在你們這群天之驕子的音樂家圈子裡,特別拿不出手?」

盛璟頗為無奈地刮刮我的鼻子:

「想什麼呢?我是金屋藏嬌,免得被他們惦記我的漂亮媳婦兒。」

後來幾次,我想見他的同學,都被盛璟以各種理由拒絕。

直到這次,盛璟以為我還在國外開會,所以在朋友圈發了慶功宴的位置。

包間裡已經換了話題,聊起了弗裡茨·克萊斯勒和梅紐因·梅克斯。

依稀是我融不進去的世界。

正當我準備奪路而逃時,包間的大門猝不及防被打開。

一個穿著白色仙女裙的女孩,略帶高傲地上下打量我:

「咦?你是誰啊?」

「是不是走錯了?」

2

包間裡靜默了一瞬間,盛璟的視線落在我身上。

他似乎有一瞬間的慌亂,但很快就鎮定下來:

「你什麼時候來的?不是去曼哈頓開會了嗎?」

我猶豫了0.1秒,最後還是若無其事道:

「剛到,正找包間呢。」

連我自己都解釋不了這個行為。

可能是身為商務總監的本能,萬事留一線,絕不輕易交出最後底牌的習慣。

也可能是想最後欺騙自己一次,隻要我不戳破,一切就尚有回旋的餘地。

盛璟笑著給大家介紹:

「莊亦舒。」

「是……我的朋友。」

朋友,我嚼了嚼這兩個字。

一股苦澀在舌根彌漫開來。

包間的氣氛很微妙,大家的視線落在我的車鑰匙上,表情堪稱「恍然大悟」。

但很快那個穿白色裙子的女孩就打破了平衡:

「哈哈,莊亦舒,裝藝術。」

「這名字挺配你的。」

我:「?」

我還沒來得及發作,盛璟已經不動聲色地擋在我們中間:

「沈思,就你整天能說會道。」

「一張小嘴兒叭叭的。」

「趕緊去吃東西吧。」

表面好像喝止了對方,但話語中卻透出了親昵與維護。

沈思頗為可愛地對盛璟吐了吐舌頭,跑去一邊吃果盤了。

沈思,這個名字我並不陌生。

最近半年,盛璟經常會提起她。

他說學校來了個「海歸鋼琴家」,是個叫沈思的女孩。

無論樂感,還是天賦,都絲毫不遜色於他。

現在是教授們的心頭肉。

他半真半假地抱怨:「我感覺自己失寵了。」

雖是抱怨,但我卻總能從中聽出一種勢均力敵的珍惜。

這時有盛璟的同學招呼我坐下,又隨口開玩笑:

「璟哥,有這麼漂亮的『好朋友』,怎麼也不介紹給咱們認識呢?」

「你要是不要,就流入市場唄。」

盛璟的臉色瞬間就黑了,不輕不重吐出一句:「滾」。

將全場氣氛推向尷尬的頂峰。

盛璟隨手把我搭在椅背上的圍巾拿來,蓋在了我的腿上:

「你這身裙子都能參加宴會了。」

「打扮太用力過猛。」

「再說晚上穿這個也不安全,一會兒我送你回家。」

我剛笑著想解釋,那頭的沈思突然發出「呀」一聲驚呼!

盛璟急忙扭頭。

就見沈思一隻手上是水果刀,另一隻手劃破一個口子,隱隱有血絲滲出。

盛璟頓時急了:

「都說了你的手是用來彈鋼琴的!」

「平時想吃什麼,不都是我幫你削的嗎?」

3

沈思一臉委屈:

「你那麼兇幹嗎?」

「我也是怕莊姐姐生氣啊!」

說著說著,沈思眼圈就紅了。

一副「想哭,但我強忍淚水」的瓊瑤範兒。

盛璟猛地抬頭看向我,眼神裡是掩飾不住的譴責。

可我明明什麼都沒幹。

為什麼她說兩句話,你就認定我是罪魁禍首呢。

偏愛可以明目張膽,但怎麼能黑白不分呢?

就在這時,盛璟已經惶恐地抱起沈思:

「我送你去醫院!」

路過我的時候,沈思原本無力下垂的腿突然動了一下,一隻腳幾乎快要踢到我的臉上。

我下意識向後躲避,誰料身後正是一把斜放的椅子。

猝不及防之下,我狼狽跌倒,痛得發出一聲低呼。

盛璟腳步一頓,剛想查看我的情況。

沈思便軟綿綿道:

「對不起啊莊姐姐,我不是故意的。」

「隻不過我的手實在太疼了..嗚嗚,我好怕以後彈不了琴。」

盛璟的眉心皺起,軟言安慰道:

「別怕,我這就送你去醫院。」

「她摔倒也不賴你,都是她愛慕虛榮,沒事非穿什麼高跟鞋。」

說著,他頭也不回地走了。

包間裡沉默得幾乎要凝固了。

半晌,有盛璟的同學訕訕道:

「啊,這個..…璟哥他不是……」

頓了頓,似乎又覺得無話可說,隻好問要不要送我去醫院。

我搖頭拒絕了,一瘸一拐向地下車庫走去。

愛慕虛榮。

不可否認,我確實是虛榮的。

我在職場上拼了命地賺錢,不到三年便爬上商務總監的位置。

我事事都要爭第一,處處都想壓別人一頭。

買好房,開好車,穿Chanel套裝,鑽戒必須買三克拉以上的。

且向來喜新厭舊,爭貴棄賤。

似乎人生唯一的「戀舊」,就是盛璟。

小時候,我父母離婚了,各自組建了新的家庭。

誰都不想要我,踢皮球一樣把我踢來踢去。

想要生活費,就要忍受冷嘲熱諷與白眼兒。

那時唯一的慰藉,就是盛璟。

他會在我躲樓下哭的時候,溫柔地拉起小提琴。

也會將早餐的包子和牛奶分給我。

學校有人說我是沒人要的野孩子,他會堅定地把我護在身後。

我從小缺愛,他是唯一的熱源。

所以這麼多年,我舍不得放手。

一聲尖銳又輕浮的口哨聲,打斷了我的回憶。

不知不覺間,我已經走到了空無一人的地下車庫。

一群打扮誇張,舉止輕浮的小流氓正對著我調戲:

「美女一個人啊?」

「喲呵,還開保時捷呢。」

「不會是誰家的二奶吧?」

「陪一個男人也是陪,不如也陪陪咱哥兒幾個?」

對方已經向著我的方向走來,我下意識後退一步,急匆匆去摸車鑰匙。

惶悚間,車鑰匙掉在了地上。

我剛要彎腰去撿,一隻骨節分明的手突然出現,搶先撿起了鑰匙。

一隻手虛搭上我的肩膀:

「都說了讓你等我,怎麼又自己先下來了?」

我抬起頭,是一張陌生的臉。

對方看起來不到三十歲,穿著簡單的白T恤與牛仔褲。

但手腕上卻戴了一隻限量款江詩丹頓,有錢都買不到那種,除此之外,再無裝飾。

一旁的小流氓正罵罵咧咧地退開。

男子自來熟地打開我的車門:

「上車吧,外面冷。」

說著,他自顧自坐到駕駛位,隨手拿出手機發了條信息才啟動車子。

直到車子駛入燈火通明的大街,對方才開口:

「事急從權,不好意思,冒昧了。」

「你放心,我不是壞人。」

「我送你回家?」

我勉強笑笑:

「我知道,你這一塊表,比我的車還貴。」

「剛才多謝你了。」

男子在我的指揮下,將車拐上環路,體貼地不說話了,任由我閉上眼睛休息。

很快就到家了。

我有些不好意思道:

「你怎麼回家啊?不然我幫你打個車?」

男子笑了:

「不用,助理來接我了。」

「車子一直跟在咱們後面。」

我抬眼看去,一輛黑色賓利正好停在他身邊。

一個助理模樣的人遞給他一個袋子:

「邵總,您要的東西。」

男子接過遞給我:

「你的膝蓋破了,給你買了些藥水與紗布。」

「不過如果很嚴重的話,最好還是去醫院。」

我這才後知後覺,剛才跌倒的時候撞破了膝蓋,隱隱的疼痛傳來。

男子轉身打開車門:

「快回去吧,女孩子晚上還是要小心些。」

「或者讓男朋友接送一下也好。」

我忍不住扯出一個極難看的笑容:

「我男友,很忙。」

眼見男子上了車,我連忙再次道謝:

「今晚多謝你了。」

男子抬眼看我,笑得狡黠:

「不客氣,莊總。」

說完,車子便一騎絕塵駛離了。

留下我愣怔:他怎麼知道我姓莊?

5

根據我的經驗,我和盛璟吵架後,一般會有幾天冷戰。

等我受不了主動求和時,他會高冷三連問:

「知道錯了嗎?」

「錯在哪兒了?」

「下次還犯嗎?」

可不知為什麼,這次吵架我並不像之前一樣,抓心撓肝隔三差五看一次手機。

也不想主動聯系他。

但我沒想到,這一次是盛璟先求饒的。

起因是一段視頻火了。

這次我去曼哈頓開會的間隙,特意去了著名的Kolstein琴行。

我想給盛璟挑一把好琴,作為禮物送給他。

誰知我去挑琴時,正好趕上國內一個網紅博主探店直播。

她興致勃勃地採訪我:

「小姐姐買這麼貴的琴,琴技一定很厲害!」

「可以給我們演奏一曲嗎?」

我坦然笑道:

「我是個音痴。」

「這把琴是準備送給我男友的。」

「他超厲害的。」

這段視頻火了以後,有網友紛紛刷屏:

【好羨慕她男友,34萬美元的小提琴,眼睛都不眨就送了。】

【小姐姐好漂亮!說起男友時,眼睛都發光!】

【你啥時候想換男友,可以踢我一下嗎?我先排個隊。】

結合這些,盛璟終於後知後覺拼湊出了一個真相。

我在曼哈頓開完會,爭分奪秒去給他買琴。

然後晝夜不停地趕回來,甚至沒有倒時差,來不及換衣服。

我迫不及待去見他,結果卻成為了一場笑話。

盛璟終於忍不住了,他給我發微信:

【在嗎?晚上一起吃飯吧。】

高冷男神甚至連求和,都帶著一絲居高臨下的施舍。

可我還是沒出息地回:【好。】

6

原本我以為會是一場兩人間的燭光晚餐。

誰知卻是一群人的狂歡。

盛璟帶我來到一個酒吧。

沈思一眼就看見了我們,對著盛璟招手:

「這邊!」

盛璟笑著拉我過去,絲毫不顧我的臉色已經晴轉陰了。

酒過三巡,盛璟起身去了洗手間。

恰好有人提起了那個視頻,對我豎起大拇指:

「牛啊!34萬美元,全學校最貴的琴了!」

我還沒說話,沈思就發出了一聲嗤笑:

「願意給男人花錢算什麼本事?」

「男人願意給你花錢才是真愛。」

說著,她宛若不經意地撫了撫脖頸。

一條鑽石項鏈正在那裡耀武揚威。

沈思略帶挑釁地低聲道:

「盛璟送我的。」

「他送過你什麼呢?嘖嘖嘖,他連你的生日都要寫在備注裡才能記住,更別提禮物了吧?」

「不被愛的,才是第三者。」

我笑了笑,指尖漫不經心在杯口一圈圈劃過:

「H色,一克拉。」

「勉強上得了臺面,打折處理的吧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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